我校与中国气象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局校合作,共同推进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

发布者:吕安琪发布时间:2015-03-16浏览次数:1510

  “华东师大将全力以赴做好此次局校合作的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多学科的优势资源,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以及资源共享等方面不断深化与中国气象局的合作。”3月8日,我校与中国气象局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仪式在北京举行。中国气象局局长郑国光、副局长宇如聪、办公室主任余勇、科技司司长罗云峰、人事司司长胡鹏、气科院院长端义宏,我校校长陈群、副校长李志斌、地球科学学部主任丁平兴、科技处处长张文、地理科学学院院长刘敏、地理科学学院教授束炯等出席活动。

陈群校长一行参观中国气象局

  作为双方代表,校长陈群与中国气象局局长郑国光签署了《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围绕城市气象与城市大气环境重点领域开展合作研究,组建创新团队,开展联合攻关;推进华东师范大学大气科学学科发展,培养气象事业发展急需的各类专业人才;加强科技平台建设,共建上海城市边界层气象联合观测基地以及城市气象与城市大气环境合作研究-培训基地,促进交流合作;建立局校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长效合作机制。

我校与中国气象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双方举行会谈

  郑国光在讲话中指出,中国气象局与华东师大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双方在城市气象与大气环境、人才培养等领域的合作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希望双方今后能够继续发挥各自优势,重点围绕城市气象、大气环境、海岸带气候、公共气象服务等学科进一步深化合作,不断满足气象现代化和上海地方发展的需求。

  陈群对中国气象局给予此次合作的高度重视表示感谢,并表示,此次合作对于华东师大的发展、特别是地球科学学科的发展至关重要,华东师大将根据协议内容以及气象事业发展对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的需求,借助多学科的优势资源,充分发挥高校的师资力量,踏踏实实地做好与中国气象局的各项合作。

华东师大校长陈群与中国气象局局长郑国光代表双方签约

  据悉,教育部与中国气象局于今年2月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气象人才工作培养的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深化气象人才培养机制改革,提高气象人才的教育和培养质量。此次协议的签署,是该意见发布后中国气象局与高校签署的第一个合作协议,也是双方落实该意见精神的重要举措。


图文|万姗姗 来源|新闻办 编辑|吕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