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获“上海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示范基地”称号

发布者:张金玉发布时间:2014-08-13浏览次数:107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推广上海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规范和促进上海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建设,根据《上海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示范基地命名办法(暂行)》,近日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经评审,决定命名华东师范大学等七个单位为“上海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示范基地”。

  近年来,在校统战部组织协调下,在校民族联、体育与健康学院支持配合下,依托体育与健康学院的力量与优势,为上海市、普陀等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的开展作出了重大贡献。特别是在2011年,由我校少数民族学生组成的健美操队,代表上海市参加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荣获表演项目金奖。 

 

文字、来源|统战部 编辑|吕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