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名应届毕业生获高校中西部基层就业学费国家补偿及助学贷款国家代偿

发布者:张金玉发布时间:2014-04-30浏览次数:169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根据国家《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文件,国家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费或在其校学习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根据教育部《2013年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名单批复》,2013年度我校共有18名应届毕业生获批中西部基层就业学费国家补偿助学贷款国家代偿,总金额为26.2万元整。

  从2009年度起,我校已有五批次共计54名到中西部及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应届毕业生,获批助学贷款国家代偿及学费国家补偿,总金额为95.2万元,代偿金分三批发放。2013年度获批的应届毕业生首批代偿金待教育部资助中心下拨到位后,及时拨付学生账号中。2011年度基层就业获批国家代偿补偿毕业生的3批代偿金已全部发放完毕,2012年度基层就业获批国家代偿补偿毕业生的代偿金已拨付2批。       

  2014年度应届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申请国家代偿补偿工作也已经全面启动。

 

文字来源|助学贷款办公室 编辑|吕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