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连续五次获“上海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者:吕安琪发布时间:2015-05-12浏览次数:975

  日前,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在友谊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市文明委主任韩正出席会议并作讲话。会议对2013-2014年度上海市文明城区、文明单位等进行了表彰。我校荣获“第十七届(2013-2014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我校第五次获得此项称号。

  “上海市文明单位”是由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命名表彰的、标志本市基层单位四个文明建设综合性成果的最高荣誉称号,每两年评选一次。两年来,我校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在思想教育、党的建设、内涵发展(学校治理、人才培养、学生工作、国际交流等)、文化建设、后勤保障、社会服务等各方面都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在2013-2014年度上海教育系统市级文明单位中期检查中,我校将文明单位创建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学校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认真梳理和总结了2013年文明创建工作的经验和成果,校文明办精心组织和认真撰写了2013年学校社会责任报告并改版推出学校文明在线网站,使得我校连续五次获“上海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相关工作在前期检查中获得“优秀”等级。


文字、来源|文明文化办 编辑|吕安琪